教育局處負責管理轄下學校、局處內同仁之業務帳號。
教育部目前暫無帳號管理相關功能。國教署轄下學校及部內業務帳號,由教師進修網代為管理。
請以區管中心總負責人或連絡人權限之業務帳號登入本網,點選[轄下單位帳號管理]功能,以學校提供之帳號申請表之資訊,透過搜尋學校、搜尋帳號之功能,查閱該校申請人之資料,可進行啟用、變更、刪除等功能管理轄下學校之業務帳號。
若依學校提供之帳號申請表上資訊,搜尋不到該申請人之資料,則代表此帳號並未完成線上申請或服務單位填寫錯誤,需重新申請。
請以區管中心總負責人權限之業務帳號登入本網,點選[本單位帳號管理]功能,查閱該校申請人之資料,可進行啟用、變更、刪除等功能管理單位內連絡人與作業人員之業務帳號。
若搜尋不到該承辦人之資料,則代表此帳號並未完成線上申請或服務單位填寫錯誤,需重新申請。
教育局(處)負責審核轄下學校、縣市政府轄下各局處、單位所登錄之課程。
教育部負責審核部內同仁所登錄之課程。國教署轄下學校及部內業務帳號,由教師進修網代為管理。
研習時數以小時為採計單位,超過一小時以上方得採計。但一節達五十分鐘者以一小時計;超過五十分鐘並連續上課九十分鐘者,進修時數以二小時計算。
參觀活動車程、簽到(退)時間、午休、中場休息、茶敘之時間不予採計。
相關規定請參考「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規定」。
1.開課單位登錄課程 2.區管中心承辦人審核課程內容,通過 3.開課單位辦理活動 4.開課單位登錄學員名單 5.區管中心承辦人審核學員名單,通過 6.時數核發,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