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國民國111年2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22777號辦理,請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承辦人,先至本網申請總負責人業務帳號,經所屬區管中心--縣市教育局處核可後啟用,即可進行校內業務帳號管理及建置機構內教師名單;機構內之教師方可申請教師個人帳號、報名研習活動。
相關步驟如下:
1.至教師進修網〔帳號申請〕表2-1完成總負責人帳號申請、列印、核章。
2.至教師進修網〔區管中心〕請各縣市教育局(處)承辦人啟用業務帳號。
3.帳號啟用後登入系統,使用〔教師資料登錄〕功能建置教師名單資料。
完成上述程序,教師即可逕至教師進修網〔帳號申請〕表1-1申請個人帳號、報名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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