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110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18600號函辦理。
2.教育部國教署於110年8月9日函請各直轄市、縣(市)以「110學 年度提升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專業能力研習課程規範」規劃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3.依據 「110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專業能力研習課程規範」,要求本網更新「生科非專」及「資訊非專」課程屬性標籤定義。
4.各屬性標籤項目及定義內容,煩請詳見【屬性標籤】定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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